日期:[2020-07-13] | 作者:彭国芬 | 编辑:chengxi | 来源: | [字体: ] |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川南建工《安全处罚实施细则》,铜仁项目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多项实施细则,加大“三违”处罚力度,并将“三违”等级分为‘特别严重三违’‘严重三违’‘一般三违’,凡是违反以下各种行为的,将受到严肃处罚”。川南建工铜仁项目部负责人介绍说。
“三违”处罚规定:凡是井下打架斗殴、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 酒后入井、井下吸烟、私藏或偷盗火工产品行为; 施工班组或个人违反强制规定反向装药等情况将按照1000-2000元进行处罚,性质恶劣者予以开除,涉及到违法行为还将移交相关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杜绝碛头空顶作业、井下带电作业、擅自拆卸电气设备、随意改变电气设备性能、保护装置等行为;或在井下现场实施动火作业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或不按措施执行;井下爬、蹬、跳胶轮车及搭乘皮带的责任者等,都将在《安全处罚实施细则》规定内给予严肃处理。在此基础上,未对新工人组织入井培训或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岗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培训考试合格就安排上岗的责任者;电器设备停电不验电、不放电、不挂地线者, 爆破作业未严格执行“布撤岗”规定的责任者,以及漏岗、擅自撤岗、脱岗的责任人等行为的,按50-500元予以处罚。
通过此项规定,铜仁项目部进一步加大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了职工操作行为,确保了安全生产。